家,是人们安身立命的根基,亦是幸福生活的温馨港湾。回首过去几十年,中国上演了一场举世瞩目的城镇化大戏,其规模之宏大、速度之迅猛,堪称世界之最。然而,时光流转,如今众多城区老房也悄然步入“高龄”阶段,结构老化、配套设施陈旧落后、安全隐患等问题接踵而至,成为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一道待解难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重磅发布《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这一创新性举措,宛如一盏明灯,为各地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照亮了前行道路,也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了全新的思路与有效的解决方案。
尽管老房历经岁月沧桑,但其地段优越、配套设施完善的核心优势依旧熠熠生辉。“原拆原建”理念的适时提出,恰似一场及时雨,旨在运用更高标准的建筑技术,对老旧小区和住房进行全方位的改造提升。这不仅为“老街坊”们提供了体验“好房子”的崭新选择,让他们能够继续在熟悉的地方享受高品质生活,还在一定程度上为政府减轻了因搬迁安置而产生的财政负担,可谓一举多得。

面对群众普遍关心的资金筹集、建设主体以及意见协调等关键问题,各地政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在实践探索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申请条件方面,中国厦门率先明确,对于房龄超过40年且缺乏维修加固价值,或者被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业主有权申请自主原地翻建,为老房改造的申请划定了清晰界限。
资金是推动老房改造的关键要素。浙江积极创新,提出通过设立城镇社区更新基金、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种方式广泛筹措资金。同时,充分考虑到业主的实际需求,允许业主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房更新改造,为资金难题的破解提供了多元途径。

意见不统一往往是老房改造过程中的“绊脚石”。中国广州则巧妙应对,提出当有少数业主持不同意见时,可通过协商、行政调解、行政征收等多元化争议处置方式,积极推动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大多数业主的意愿得以实现。
总体而言,各地在落实“原拆原建”政策时,虽在具体细则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整体上都倾向于采用“居民自主+市场参与+政策保障”的框架模式,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与积极性,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数据是最有力的见证。2019—2024年,全国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8万个,这一庞大的数字背后,是4800万户、超1.2亿居民生活品质的显著提升。改造管线、增设停车位、加设电梯等一项项看似微小的“微改造”,却如同一颗颗璀璨的星辰,为群众的出行和生活增添了无数“小确幸”,让他们的日子过得更加舒心、便捷。
从设施改造到住宅更新,城市治理的举措愈发精细入微。这些举措不仅切实改善了老百姓的居住环境,让他们住有所居、居有所宜,更在潜移默化中凝聚了社区共识,延续了邻里之间深厚的情谊。最终,这些温暖的点滴汇聚成城市治理“以人为本”的磅礴暖流,流淌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让城市更具温度、更有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