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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国有银行宣布不再设立监事会 公司治理结构持续优化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百度 图 | 作者:亚洲经济报 | 发布时间 :2025-09-26 | 44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9月25日晚间,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等六大国有商业银行相继发布公告,宣布自即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此前,齐鲁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上市银行也已陆续发布类似公告。


根据农业银行的公告,该行已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批复。自新章程生效之日起,该行将不再设立监事会,其相关职能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邓丽娟、黄涛、汪学军、刘红霞、徐祥临、王锡锌等原监事职位也将随之取消,且均表示与银行无任何异议。

中国银行也在公告中提到,其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相关议案。随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章程修订的核准,自章程生效之日起,该行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责。魏晗光、贾祥森、惠平、储一昀等原监事也将卸任。


中国建设银行同样表示,自2025年9月23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相关监督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林鸿、刘军、赵锡军、刘桓、贲圣林等原监事职务同步终止。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7家上市银行正式宣布取消监事会设置。

对此,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武泽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银行集体撤销监事会是顺应新《公司法》及金融监管政策的制度性调整,目的是通过精简治理层级,提升决策效率并降低管理成本。改革的核心在于将监督职能整合至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这一模式符合国际主流的公司治理理念。

2024年底,证监会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2026年1月1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这一安排与新《公司法》精神高度一致。


不过,武泽伟也指出,尽管审计委员会取代监事会有助于提升治理效率,但如何确保其独立性和专业性仍是重要挑战。未来,银行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监督机制。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则认为,以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效率和运营成本控制,但如何将原则性的制度设计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方案,仍将是银行面临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