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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7000家平台积极履责 经济涉税监管公平竞争环境加速构建
来源:每日科技网 百度 图 | 作者:亚洲经济报 | 发布时间 :2025-11-28 | 48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今年10月1日起,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相关要求,平台企业正式开启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收入等涉税信息的工作。目前已有超7000家境内外平台积极履行涉税信息报送义务。这一举措成效显著,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了公平竞争,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坚实支撑。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负责人介绍,通过对平台报送的第三季度涉税信息进行分析发现,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不过,仍有极个别经营者实际开展了互联网销售业务,却未按规定办理登记。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指出,按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除法定特殊情形外,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且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若同一经营者在同一平台或不同平台开设多家网店,需将各网店交易额合并计算。她强调,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履行市场主体登记以及“亮证经营”义务,不仅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部分平台内经营者虽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未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他们在开展线上经营活动取得收入后,也未进行纳税申报,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自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多证合一”后,税务部门不再强制要求经营主体单独办理税务登记,但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进行税种认定,并连续按期办理纳税申报。随着平台报送涉税信息,税务部门能够精准识别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已办理涉税信息确认。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涉税风险,张巍建议平台内经营者在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纳税义务后,应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信息确认,并依法进行纳税申报。


前期针对少数自行申报收入明显低于平台报送收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提示提醒。绝大多数经营者按提示依法进行了更正申报,但仍有个别经营者未如实申报线上线下全部收入,存在虚假申报、隐匿收入偷逃税款等涉税风险。



张巍表示,平台报送涉税信息后,税务部门借助数据比对能够快速精准识别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偷逃税行为。对于经提示提醒后仍未如实申报的平台内经营者,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他建议平台内经营者如实汇总各平台及线下取得的全部收入,仔细核对确认是否存在少申报情况。若未如实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规定》的落实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共治,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未办申报、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通过持续发力,进一步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为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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