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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亚洲数字经济科学院院长陈柏珲:加密货币或引发的隐性资本外流风险
来源:新加坡亚洲数字经济科学院 | 作者:亚洲经济报 | 发布时间 :2025-06-29 | 176 次浏览: | 分享到:
6月17日,美国参议院以68票赞成对3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指导与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Guiding and Establishing National Innovation for U.S. Stablecoins Act,简称GENIUS Act of 2025)。
早在3月6日,特朗普已签署行政命令,设立“战略比特币储备”(Strategic Bitcoin Reserve)和“美国数字资产储备”(U.S. Digital Asset Stockpile)。此举标志着美国首次将数字资产纳入国家战略储备体系,旨在通过整合查扣资产、明确监管边界、强化制度设计,全面增强其在全球数字金融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针对这一官宣,新加坡亚洲数字经济科学院院长陈柏珲教授认为,随着美国政策转向支持加密货币发展,加密市场吸引大量全球资本流入。尽管中国内地已禁止相关交易,但部分投资者仍通过境外平台参与其中。这一现象可能加剧跨境资本流动的不确定性,对人民币汇率形成压力。此外,美元稳定币(如USDT、USDC)因在跨境支付中的便利性而广泛使用,在某些场景下或被用于规避资本管制,存在成为隐性资本外流渠道的风险。


美国、欧盟、日本、印度等经济体正在加快战略布局,推动加密货币合法化、合规化发展,全球加密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由此带来的跨境金融风险也逐步向中国传导。加密资产的价格波动往往伴随舆论情绪的剧烈反应,这种“情绪传导机制”在社交媒体的放大作用下,正加速金融风险在全球范围内的扩散。



在此背景下,加密市场的结构性风险开始显现。以散户为主的情绪化交易容易引发价格踩踏,例如近期Solana链上多个Meme币的暴涨暴跌;同时,各国监管制度的差异使全球支付体系趋于碎片化;诈骗活动也呈现智能化、规模化趋势,GameFi项目、假冒钱包及虚拟代币非法集资频发。


美国凭借创新集聚效应、经济吸引力等因素在DeFi生态中占据一定优势。其在DeFi相关标准和协议方面的先发优势,可能在未来影响全球数字货币清算与互操作格局,或将削弱中国等国家在该领域的制度话语权。此外,一些以RWA(实物资产代币化)为名、缺乏真实价值支撑的项目在中国进行灰色运营,涉嫌非法集资甚至传销,引发广泛关注。一旦项目暴雷,恐对地方金融安全和投资者利益造成严重冲击。



面对上述形势,陈教授建议中国内地加快应对步伐。首先,应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管,遏制利用加密渠道进行的非法交易和资本外流;其次,应完善加密监管政策,在禁止投机行为的同时预留创新空间;第三,应持续推进数字人民币在国际支付系统中的应用,提升人民币竞争力;最后,应加强公众教育和防诈体系建设,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当前,加密货币发展进入深水区,各国如何在推动科技创新与维护金融稳定之间取得平衡,将成为未来全球监管的核心议题。对中国而言,应在严控系统性风险的基础上,主动参与全球加密规则制定,提升制度输出能力,在未来的金融科技格局中争取战略主动权。


引起金融界关注的是在美国参议院于5月19日以66比32票通过《指导与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GENIUS Act)程序性投票的仅48小时后,香港特区立法会也正式三读通过了《稳定币条例草案》,成为全球首个为法币挂钩稳定币建立全面监管框架的司法管辖区。



陈教授指出,这场“几乎同步”的立法行动并非巧合。其背后是中美在数字货币、金融标准与全球资本吸引力方面日益加剧的竞争。表面上是对加密资产发展的回应,实则暗含金融主权、制度话语权与未来国际支付格局的深层博弈。尽管中国香港和美国几乎在同一时间推出立法,但两者在制度设计、监管逻辑及战略目标上存在本质差异。


首先在立法进度上,香港可谓快人一步。早在2024年,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便已展开相关公众咨询,最终明确将由金管局作为唯一监管机构,实行“一站式受理”制度。根据法案,稳定币发行人须申请牌照,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500万港元,稳定币必须1:1锚定法币,并接受定期审计,违规者最高可被处以1000万港元罚款及10年监禁。


反观美国,《GENIUS法案》虽已进入国会程序,但法案文本仍在修改,各监管机构之间亦未形成统一意见。美国采用的是“联邦—州双轨制”模式,监管责任由多个机构分工:SEC判断是否构成证券,CFTC监管商品属性,OCC负责银行类发行人,美联储则从系统性风险角度介入。虽体现制度制衡,但也加大了监管协调难度。



在储备资产方面,两地均要求稳定币100%由“现金及等价物”支持。美国侧重美债与货币市场基金,强调高流动性和系统安全;而香港则允许将高评级企业票据与同业存款纳入,监管更具灵活性,兼顾流动性与多样性。


陈教授提到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法案明确禁止稳定币发行方向持有者支付利息,以避免其演变为“类存款”工具,影响银行体系稳定;而香港则未作明令禁止,更关注发行人本身的运营合规,对用户是否能通过其他平台获取收益采取中立态度。


信息披露机制上,两地也有所区别。美国鼓励采用链上技术提升透明度,支持“准实时”信息发布;香港则强调行政审慎,通过金管局的不定期抽查及季度快照等方式,强化监管干预能力。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两地立法路径的不同,反映出各自对未来金融格局的不同判断与策略选择。



美国推动稳定币立法,核心意图在于通过数字化手段强化美元霸权。若稳定币由短期美债等资产100%锚定,不仅可为美债提供新的资本来源,也有助于美元构建一个“不依赖银行账户、不受SWIFT限制”的链上结算网络。一旦美元稳定币在全球广泛流通,便可绕过传统金融基础设施,形成一个“数字美元”的平行体系,进而吸附全球资本与用户,巩固其国际金融主导地位。


相比之下,香港则秉持更为务实的现实主义路径。推动《稳定币条例草案》,并非意在挑战美元地位,而是在全球虚拟资产快速发展与Web3生态崛起的背景下,维持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香港希望成为一个连接内地与全球的“中介带”,在人民币仍受资本管制限制下,通过港币稳定币,甚至未来的“离岸人民币稳定币”,服务东南亚及“一带一路”国家的跨境支付与金融科技应用。



这场稳定币立法竞赛,其实并不仅仅关乎货币技术,而是中美在新一轮金融地缘竞争中的“前哨战”。美国试图通过立法输出自身的监管模式与定义标准。一旦《GENIUS法案》成功落地并被他国效仿,便可建立以美元为核心的数字货币新生态系统,在数字金融时代延续其全球金融话语权。


香港则在制度设立上保留更多弹性与开放性,意在不违背国际规则的前提下,构建属于国家的“可信试验场”,吸引高质量虚拟资产项目在本地合规落地,形成区域性资金与创新集聚效应。



归根结底,这场中美之间的稳定币立法“赛跑”,目标虽不同,但都指向同一个问题:谁能率先建立一个“全球可用、可持续流通、制度可信”的数字货币体系,谁就能在未来国际金融竞争中抢占先机。


陈教授乐观的说,稳定币立法远不只是纸上的规则游戏。未来的胜负,不取决于谁先立法、谁写得更细,而在于谁能真正构建出一个可运营的市场生态、可链接的支付网络和可持续的信任体系。从表面看,中国香港和美国分别代表东西方数字货币治理的两种思路;从深层看,这更是一场“制度+资本+话语权”的较量,是后金融时代全球秩序重新洗牌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