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8月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行政令,援引《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条款,对进口多晶硅及其下游衍生光伏产品实施最低进口价格管控叠加额外关税的双重限制措施,核心目标是扶持美国本土多晶硅、半导体及太阳能全供应链的自主可控能力。

本次行政令明确划定了全品类的最低进口价格红线:原生多晶硅每公斤最低限价21美元,多晶硅锭及硅片每公斤最低限价100美元,太阳能电池每瓦最低限价0.22美元,太阳能光伏组件每瓦最低限价0.38美元。与此同时,美国将对公告附件清单内的多晶硅锭及相关衍生产品额外加征15%的从价关税,整套限制性措施将于2026年12月4日美国东部时间凌晨0点01分正式生效。
除了进口端的限制,本次行政令还特别授权美国商务部设立“回流美国”专项激励计划:企业如果承诺在美国境内新建、翻新或扩建多晶硅、硅锭、晶圆或太阳能电池生产设施,且在2029年1月20日前正式开工建设,即可申请豁免部分进口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产品的232条款关税。

该政策落地后将直接重塑全球光伏贸易格局,大幅推高海外光伏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门槛,倒逼全球光伏产能向美国本土转移,同时也将对当前全球光伏产业链的成本结构、出口流向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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