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亚洲经济报》让世界了解亚洲的进展
  投资人专注
法国立法简化殖民文物归还程序 文物追索迎新契机
来源:官方媒体 网络新闻 | 作者:亚洲经济报 | 发布时间 :2026-04-17 | 3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当地时间4月13日,法国国民议会以170票赞成、0票反对的绝对优势通过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案,旨在简化法国在殖民时期掠夺所得文物的归还程序,这一举措在国际文物归还领域引发广泛关注。


雨果梦想照进现实,法案适用范围引关注


法国议员热雷米·帕特里耶 - 莱图斯在发言时,提及法国文豪维克多·雨果的梦想:“法兰西能脱胎换骨,将不义之财归还被抢掠的中国”,并激动地表示“这一天终于到来”。该法案适用范围设定为1815年至1972年间法国获取的文物。1860年,英法联军以战利品名义从圆明园劫掠大量珍贵文物,这一时间范围恰好将此类文物纳入其中。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浙江科技大学中法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赵永升教授指出,法国在欧洲国家中率先通过此法案,象征意义重大。这如同推倒了一个良性的多米诺骨牌,将压力传递给了英国等国家,为“殖民掠夺文物应回归原属国”提供了立法范本,促使这些国家展开研究和思考。不过,他也提醒不要盲目乐观。一方面,此期间文物可能被定义为“军事战利品”,法国国内对于是否归还这类文物存在争议;另一方面,虽然帕特里耶 - 莱图斯引用了雨果关于中国的言论,但法案重点仍聚焦于法国在非洲的殖民掠夺文物。

新法案打破“一事一议”,审批周期大幅缩短

新法案源于法国总统马克龙2017年访问布基纳法索时的公开承诺:未来不再干涉其前殖民地,并保证在5年内推动非洲文化遗产归还进程。目前,法国已收到来自阿尔及利亚、马里和贝宁等大量文物归还请求。然而,此前法国一直缺乏清晰、透明、有效的归还方式。帕特里耶 - 莱图斯解释道,法国公共财产法的基石禁止在未经立法干预的情况下将文物从公共收藏中移除,因此建立一套普通法程序势在必行。此次法案将时间追溯到1815年(《巴黎条约》签订之年)和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生效之年),避免了因档案不完整、国家形式变化以及政治实体消失等问题带来的困扰。


新法案使法国告别了归还文物“一事一议”的模式。赵永升称,该法案允许法国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形式授权归还文物,无需每次都单独立案,审批逻辑从司法转为行政,权利下放给法国文化部部长。未来,由文化部部长联合双边科学委员会、法国文化财产归还委员会进行双重审核,通过后以政府行政法令的形式直接批准返还,审批周期将大幅缩短。鉴于法国各大博物馆中收藏的殖民时期文物数量庞大,这一改变将极大提高文物归还效率。

文物追索有制度支撑,多层面影响待观察

此次法国议会通过的法案还需在国会最终表决,并由马克龙签署后才能生效。若生效,相较于此前耗时的个案协商,未来文物追讨国可通过官方渠道提出返还申请,文物追索将拥有明确且整体的制度化支撑。赵永升认为,这部法案有三点值得深思。其一,该法案未建立强制性返还机制,文物返还申请需以原属国政府为主体发起,最终审批权在法国政府手中。这不仅关乎文物归还,对于非法国前殖民地的国家而言,更涉及外交和经济等多层面的博弈。不过,促成文物回归的方法众多,例如2013年法国前任总统奥朗德访华期间,法国开云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弗朗索瓦 - 亨利·皮诺就向中国赠送了圆明园兔首与鼠首。


其二,法律生效后,中方可依据法案盯着相关文物不被拍卖,该法案为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中法可借此建立共管体系,加强对相关文物的监督。法国此次立法为中国追回圆明园文物提供了制度化通道,未来双方可通过外交协商等方式推动文物回归。其三,欧洲长期存在“公共藏品不可转让”的共识,英国、德国等拥有大量殖民时期文物馆藏的欧洲国家受此影响明显。法国此次打破《文化遗产法典》的既有理念,开启先河,为这些国家提供了立法样本,有望推动它们进一步反思,形成文物归还的正向国际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