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亚洲经济报》让世界了解亚洲的进展
  科技与金融
韩国对华丙烯酸-2-乙基己酯发起反倾销调查 初裁预计3个月内作出
来源:官方媒体 网络新闻 | 作者:亚洲经济报 | 发布时间 :2026-11-05 | 1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2026年11月5日,韩国贸易委员会正式发布公告(案件号23-2026-10),应韩国本土生产商‌LG化学‌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美国和马来西亚的丙烯酸-2-乙基己酯启动反倾销调查。这是韩国本年度针对中国化工原料发起的首起反倾销案件,涉案产品对应韩国海关税号2916.12.4000,后续初裁预计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特殊情况下最长可延期2个月。


调查核心细节明确


本次调查的时间窗口已清晰划定,倾销调查期‌: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韩国贸易委员会明确说明,海关税号仅作参考,最终涉案产品范围以官方公告中的具体产品技术描述为准。丙烯酸-2-乙基己酯是广泛应用于涂料、胶粘剂、塑料加工领域的关键化工中间体,本次调查将直接影响中韩化工产业链的贸易流通节奏。


韩国反倾销调查流程梳理


根据韩国《关于不公正贸易行为调查及产业损害救济法》相关规定,本次案件的核心流程节点清晰:韩国贸易委员会(KTC)作为调查主体,由价格调查科负责倾销幅度核算,产业损害调查科负责本土产业损害判定调查结束后,KTC将向韩国财政经济部提交征税建议,后者需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最终决定最终反倾销税由韩国海关负责执行征收,征税周期通常为5年。



涉案企业应诉关键提示


参考韩国反倾销调查的通用规则,国内涉案企业需重点把握两个核心时间窗口:立案公告发布后3周内,必须向韩国贸易委员会提交‌参与调查申请表‌及利害关系方证明材料,完成应诉主体登记立案公告发布后4周内,可针对涉案产品范围、海关编码界定提交正式评议意见,避免非目标产品被错误纳入调查范围行业商会已同步启动专项应诉预警服务,涉案企业可直接联系中国化工行业相关进出口商会,获取官方应诉指导、问卷填写辅导与行业数据支持。未参与应诉的企业将被直接判定为不合作方,大概率被征收高额惩罚性反倾销税,彻底失去韩国市场份额。



*请关注《亚洲经济报》视频平台,了解动态信息。

TikTok:

https://www.tiktok.com/@asia.economy.news?_r=1&_t=ZS-99WeKtpTXTF


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asia_economy_news?stkn=anV5eHl2OXF6dTJ6&utm_source=ig_contact_invite


YouTube:

https://youtube.com/@asiaeconomynews?feature=shared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1GfVj25JzJ/?mibextid=wwXIf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