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当地时间7月23日发布官方公告,宣布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条款,对全球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进口商品实施差异化加征关税措施,税率区间设定为10%至12.5%。该政策将直接替代即将到期的临时全球进口关税安排,新关税于美国东部时间7月24日0时01分正式生效。

政策出台的合规背景
本次关税调整是美国完成关税政策衔接的法定程序安排。此前美国特朗普政府推出的大规模关税措施,于2026年2月被美国最高法院判定超出行政权限、予以否决。此后美方临时启用覆盖范围更广的10%全球进口关税过渡政策,该临时关税的法定有效期截止时间恰好为本次新关税的生效时点,本次新政标志着美国完成了从临时关税安排到常态化关税框架的正式过渡。

政策核心执行要点
本次发布的新关税政策,将此前统一执行的10%临时关税税率,调整为按国别、商品类别划分的10%至12.5%差异化税率体系,覆盖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全品类进口商品,替代了此前的临时关税框架,标志着美国新一轮普惠性进口关税体系正式进入常态化执行阶段。该政策将直接对全球跨境贸易的成本结构产生系统性影响,此前受临时关税政策约束的全球进出口经营主体,需依据最新官方公告的税率细则,完成后续贸易报关流程调整与全球供应链布局优化,以适配新的关税执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