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于6月12日正式发布第2026-80号公告,宣布自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1日,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冷轧钢产品征收为期四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

根据公告,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适用税率为22.34%,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适用税率为26.28%,其他中国出口企业适用相应的全国统一税率。

本次涉案产品范围为厚度小于4.75毫米,经涂镀锌、锌铝或锌铝锰处理的铁、碳钢及其他合金钢冷轧板材和卷材,涵盖瓦楞产品以及涂漆、涂清漆和涂塑产品。但电镀锌涂覆产品及经退火处理制成的合金镀锌产品不在此次征税范围之内。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临时反倾销税的实施将对中国相关企业对韩出口造成一定成本压力,预计将持续影响至今年四季度。后续韩国贸易委员会将就是否转为正式反倾销税展开终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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