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已有1735家旅行社选择以投保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的方式替代传统保证金缴纳模式。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优化了企业资金流动,也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山东长城国际旅行社在中国人寿财险山东省分公司成功投保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成为全省首批以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的旅行社之一。根据新规,该旅行社原本需缴纳高达140万元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如今仅需每年支付1.4万元保险费用,便能有效履行相关义务,大幅减轻资金压力。
旅行社作为连接旅游资源与消费者的桥梁,在推动文旅融合、培育新型消费增长点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旅行社需缴纳20万元至最高140万元不等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担保,用于应对旅游者权益受损或紧急救助等情形。

为深化文旅领域“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率先启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及银行保函的试点工作,探索市场化、专业化、数字化的新型保障机制。
中国人寿财险山东省济宁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姜修有介绍,所有在山东省注册的旅行社均可通过投保与应缴保证金金额相同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替代传统保证金缴纳方式。该机制由保险公司联合文旅主管部门、共保体单位协同推进,涵盖宣传咨询、流程优化、理赔服务、纠纷调解等全流程支持。
同时,保险公司还依托科技手段开发线上承保系统,与“文旅保”平台实现对接,旅行社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线上投保,操作便捷、效率显著。
根据保险条款,一旦旅行社出现违约侵害旅游者权益、预收款项损失、无力赔偿等情况,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并在旅游者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垫付紧急救助费用。

姜修有表示,旅游服务质量保证保险的保费仅为原保证金金额的1%,极大缓解了旅行社的资金占用压力。此外,该模式通过引入独立第三方,不仅提升了企业信用水平,也有效缓解了旅游企业与游客之间的利益冲突,受到旅行社广泛欢迎。截至目前,已有1700余家旅行社主动由银行保证金转为投保该保险,累计转移和化解行业风险责任达3.44亿元。
这一改革举措标志着山东省在文旅行业风险保障机制建设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也为全国文旅产业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山东样本”。